chencaon 发表于 2012-6-3 11:16:05

请教:权利要求修改“是否超范围”

本申请的重点是,不含B最优,少含B次优,现有技术B含量95%以上。因此本申请最强调B含量0%,即不含有B。
   原权利要求:
权1:含A 50%~100%(重量),B 50%~0%(重量)。
权2:根据1,含A 75%~100%(重量),B 25%~0%(重量)。
权3:根据1或2,含A 100%(重量)。

修改为(主动修改时机):
权1:主要含有A。
权2:根据1,含A 50%~100%(重量)。
权3:根据1或2,含A 75%~100%(重量)。
权4:根据1或2,含A 50%~100%(重量),B 50%~0%(重量)。
权5:根据1或3,含A 75%~100%(重量),B 25%~0%(重量)。
权6:根据1或4,含A 50%~100%(重量),B 0%(重量)。
权7:根据1或5,含A 75%~100%(重量),B 0%(重量)。
权8:根据1或 X,含A 100%(重量)。
权9、根据1或8,由A组成。

请教:
一、权1、权2、权3是否超范围(与原权利要求比)?
二、权1是否有必要?
三、权2、权3可理解成B含量0%,但根据权2、权3的权4、权5,又加入含B 50%~0%或25%~0%,是否有问题?
四、权6、权7, B含量0%,其范围是否大于权4、权5,如果是,就不能根据权4、权5。
五、权8根据1,还根据什么项合适一些?
六、权9是否多余?
七、怎样修改更合适。能否不提“选择组分”B,下述修是否超范围:
权1:主要含有A。
权2:根据1,含A 50%~100%(重量)。
权3:根据1或2,含A 75%~100%(重量)。
权4:根据1或3,含A 100%(重量)。
权5:根据1或3,由A组成。
请高手指点,先感谢!

robinliu5 发表于 2012-6-3 17:35:13

超不超范围不能光看原权利要求,同时还要看说明书及附图,如果已有记载,可以支持新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时就不超范围。本着这个原则去判断新修改的权利要求是否合适,不过要记住: 从权的技术方案不要和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有重复,还有就是多引多的问题。

zls0 发表于 2012-6-4 09:18:31

显然
1、超范围
2、多项引多项
3、重复,不清楚

chencaon 发表于 2012-6-4 14: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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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liu5:超不超范围不能光看原权利要求,同时还要看说明书及附图,如果已有记载,可以支持新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时就不超范围。本着这个原则去判断新修改的权利要求是否合适,不过要记住: 从权的技术方案不要和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有重复,还有就是多引多的问题。
(2012-06-03 17:35) images/back.gif

非常感谢robinliu5 ,非常感谢zls0 ,根据二位指点,已克服所指问题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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