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闻稿混淆优先权的概念
在百度搜有关电子申请的说明,命中一条刚发出的新闻,标题为 ‘亚泰蜡艺:成功击退国外恶意专利挑衅’,来自中国科技网http://www.stdaily.com/stdaily/content/2012-05/28/content_473969.htm
该新闻被很多网站转载,其中出现了两次“优先权”,但实际表示的并不是专利术语中优先权的意思
‘其次,考虑优先权的运用,即就公司使用的技术形成时间与涉案专利申请时间进行对比’我看是把先用权和优先权搞错了吧
媒体为了迎合决策层的宣传口径,越来越多地报道专利事件,但其中的错误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我们作为专利从业人员应该去纠正一下吧? 考虑优先权的运用,即就公司使用的技术形成时间与涉案专利申请时间进行对比;再次,考虑涉案专利的有效性、稳定性及合法性,即对涉案专利的所属技术领域进行检索分析,搜集在先专利、在先公开技术资料。基于以上基本应对思路,在充分运用国内政府、专家、中介机构的专业分析同时,积极争取国际合作,与德国贝慈专利商标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并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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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揪出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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