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因在后申请的数值有变化,一通时认为优先权不成立,怎么办?
在先申请为一种方法,步骤A温度为90-95度,在后申请提交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但是有一些小修改,如:步骤A温度修改为90-100度,仅是数值范围的修改,具体的操作步骤均未修改,一通时审查员认为优先权不成立,主要理由就是认为数值范围进行了修改,导致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先申请。原来我理解,应该可以享受部分优先权,因为具体的操作步骤还是一致的,只是数值范围有些不同。
求教这个优先权还能争取回来吗?应该怎么操作呢? 我的天啊!这么低级的错误!
初步看,90这个点,还是能要求优先权的。(当然了,你给出的信息也有限。) 某教授自己交的国内申请,一种含有种子的复合材料,种子与添加剂与土的比例为0~x:0~y:0~z。这个配方真是坑爹啊。
然后要我们给他交PCT申请。我说你这个配方不行,他把0都改成1。以后不知会不会有同样问题。 前后技术方案应本质相同,你这个是明显的不同,自然不能要求优先权。而且优先权是看方案的,所以不存在90这个点可以要求优先权的问题。
回 系舟山樵夫 的帖子
系舟山樵夫:前后技术方案应本质相同,你这个是明显的不同,自然不能要求优先权。而且优先权是看方案的,所以不存在90这个点可以要求优先权的问题。 (2012-04-28 17:56) images/back.gif我在上面“沙发”中,表达的意思,就是90这个点的技术方案,可以要求优先权。
平时省略说法,都说这个点,那个点,都不带技术方案,大家都能理解。 介个应该看实施例吧。如果spec中有100这个端点的实施例,priority可以成立。
但楼主给出的意思,ms是没有这个端值的实施例的,那么即使优先权申请中claim写了100,审通时也会被翻出来说不支持的。
补充请教:在后申请的实施例中的数据是否也要与在先申请的施例中的数据一样呢?不一样对优先权成立是否有影响?或是对申请获得授权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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