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baby 发表于 2012-2-15 11:01:05

[求助]关于要素替代的权利要求撰写

现在有一个关于化学方法的发明,主要的改进点涉及用A全部或部分替代常用的B或C。
请教各位前辈,权1可以写成“在某步骤中用A全部或部分替代B或C”吗?
谢谢各位了,祝各位幸福、健康!

aprilbaby 发表于 2012-2-15 11:01:57

出现 部分、或 这些字眼,会导致不清楚的吧?

soso 发表于 2012-2-15 13:15:13

替代的表述方法是尽量避免的,但并没有禁止。
这里的abc都是化学物质吧?那你直接在步骤中写A不就得了?干吗非提到bc?

aprilbaby 发表于 2012-2-15 14:37:59

就是觉得概括起来有点难度

zls0 发表于 2012-2-15 16:19:14

放在从属进行限定

cat_zz2007 发表于 2012-2-16 10:55:49

赞成soso的说法,权利要求里尽量用正面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里可以写与现有技术相比,在某步骤中用A全部或部分替代B或C。
另外,权利要求用“或”一般没问题,“部分”会有不清楚的问题。

aprilbaby 发表于 2012-2-16 14:29:20

清楚很多,谢谢各位了!

毛丫 发表于 2012-2-16 15:57:58

是的,权利要求在文字上需要严谨简洁,不论主权还是从权都不要提bc,主权保护包含a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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