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进入中国阶段的权利要求附加费问题
对不起,我是来自英国的专利律师,汉语讲不标准的请一定原谅:我的问题是 在多个中国律师网站上查到一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如果权利要求比PCT原申请文件或已公开文件超过10项以上需缴纳附加规费。”
可是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写: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
那么,权利要求附加费 究竟从pct申请文件中第11项要求收,还是比原申请文件多10项以上再收?
如 我的 PCT申请文件有150 claims, 进入中国阶段,权利要求也是150 claims , 那么附加费以什么为基础收?是140X150?还是不收附加费,因为比PCT申请文件的要求数量没有超过?
非常谢谢! 不知是不是没说清,我知道中国国内的专利申请,权利要求附加费 是 从第11个开始收,
我想请教:PCT申请的公开文件如果有180个权利要求,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仍是180个,是不是要付的“权利要求附加费”是按照中国国内的标准收(170X150元)?
还是不收权利要求附加费?
可以的话请说明一下,谢谢!谢谢! 进国家阶段时收取170x150的权利要求附加费,收取标准依照国际公布文本上的权利要求项数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ro非cn的pct进中国,附加费同国内专利申请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其权利要求附加费是根据国际公开的权利要求项数为基础收费的。进入时减少或增加权项都不会影响权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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