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答复审查意见的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写的是系统,审查员说不是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写的是模块之间的连接运行关系,说是软件程序是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这种如何答辩啊? 如果是纯软件模块,没法答复。如果模块可以对应到硬件上(如单片机类),那就给出证据说明模块非纯软件,在本发明里是硬件,用这个思路即可。 系统模块申请实用新型,以前是可以的,现在是不行的,因为审查标准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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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代理:系统模块申请实用新型,以前是可以的,现在是不行的,因为审查标准发生了变化。 (2012-02-28 13:54) images/back.gif深受其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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