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s0 发表于 2011-12-23 18:09:08

议论够复杂化。
满足单一性的申请:装置和方法,或方法和装置,使用同样的说明书,分案提交方法权利要求和装置权利要求,只要它们分别满足“三性”,均可授权。

jlulb 发表于 2011-12-23 18:46:26

回 eterne 的帖子

eterne:请指正,谢谢。 (2011-12-23 17:23) images/back.gif

1的回答好像有点儿问题。
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公开充分的要求,方法发明的说明书会隐含公开装置,而装置发明的说明书也会隐含公开方法。不知道这一点你考虑过没有?
像楼主的这种情况,最好同日提交。

冷泉村人 发表于 2011-12-23 21:58:19

必须同日提交。否则会构成抵触申请。
同日提交实质上就是可以一同申请在一个专利中的发明申请了两个专利。专利局很欢迎大家给国家捐钱。
另外同日申请时,彼此之间不构成抵触申请,因此22条2款不适用,只能用第9条第2款来禁止重复授权。
只要权利要求保护的不是完全相同的东西就不会构成重复授权。

双刃剑 发表于 2011-12-26 10:02:41

谢谢大家的答复和提供的建议,个人感觉jlulb 和冷泉村人说的比较合理,

就是说,硬要提交2篇专利的话,就同一天提交,专利权利比较稳定,不知道有没有比较官方的回答?

双刃剑 发表于 2011-12-26 10:10:13

我在8楼提的问题,有没有人一一做个答复啊?


1、审查员在实审时,其拿来做对比技术的范围太小了吧,方法只能评价方法,装置只能评价装置?
2、如果有人在网上看到一篇方法类的发明,然后据此提交一篇相应的装置类的发明,该发明能否授权?

jlulb 发表于 2011-12-26 10:48:29

回 双刃剑 的帖子

双刃剑:我在8楼提的问题,有没有人一一做个答复啊?


1、审查员在实审时,其拿来做对比技术的范围太小了吧,方法只能评价方法,装置只能评价装置?
2、如果有人在网上看到一篇方法类的发明,然后据此提交一篇相应的装置类的发明,该发明能否授权? (2011-12-26 10:10) images/back.gif

请仔细看别人的帖子,领会其中的精神。

方法发明的说明书会隐含公开装置,而装置发明的说明书也会隐含公开方法。所以

1.方法也能用来评价装置,装置也能用来评价方法。
2.一般不能授权。

双刃剑 发表于 2011-12-26 11:59:22

好的,我就当是官方答复了,谢谢!

洛阳纸贵 发表于 2011-12-30 10:59:27

Re:

首先,方法和装置专利需同日提交,否则会产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其次,方法和装置并不涉及重复授权的问题, 二者的保护主题不一样,即权利要求保护 范围不同,二者具有单一性。
   最后,二者分开提交好处是实用新型一般会先获得授权,从而使专利较早获得保护,坏处是费用较多。
   仅供参考,欢迎交流!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方法类的发明与相应的装置类发明分案提交,新颖性有冲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