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1-12-16 11:06:13

双证谈实务考试

虽然我前几年就过了专代考试,司法考试也过了,但还是很关注专代考试,也不断地在思考条法司回复我的信函中提到的“科学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到代理行业中,最终推动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个问题。
以前我也想写经验贴,赚赚论坛积分。但说实话,没啥经验,毕竟都是一次考过。但看法还是有的,这些看法不妨写在这,希望对应试者有所裨益。
很多应试者,可能做学生做久了,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考生(考生,就是参加考试的学生;但国知局,很明确地称呼大家为应试人员),对待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的实务科,像对待学校考试一般:押题、猜题、背模板、研究评分标准……。我不是说这些做法不会凑效,实际上还是比较凑效的。但这表明应试者对专代考试、司法考试的认识有错误。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其实不是老师考学生那种考试。老师考学生,学生是老师教出来的,老师的知识比学生广,学生答题一般也超不出老师的知识范围。有的老师,也不允许学生答题超出所学范围。大学里面,很多老师,特别是文史类老师,会对答题时“背叛师门”,答出别的学派的观点的学生,说NO。老师考学生的考试中,老师和学生,地位不等。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其实是同行评价。既然是同行评价,应试者和阅卷人员就应该是同行,具有同样的知识背景。应试者和阅卷人员,地位就是平等的。同行评价,反映在具体评分中,就是应试者的答案虽然和阅卷人拟的参考答案不一致,但只要合理,都应当给分。阅卷人事先拟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只具有初步统一评分尺度的作用;阅卷过程,还是需要同行来进行,并且是主观性很强的活动,而不是照着评分标准机械地打分。
说到这,插讲一句。欧洲专利律师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就比较规范。这个考试允许应试者在附页中阐述自己为什么这样答题。这部分阐述,并不是强制要求写的,而且不是评分的对象。但只要你写了,阅卷人员就会看。这有助于阅卷人员确定你的答案合理与否。
正因为是同行评价,所以最终答案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的答题内容,要展示你作为阅卷人的同行,拥有和他一样的知识(大家所关注的评分标准中的得分点,其实背后就是这些知识;大家背的模板,其实也是这个行业的知识;但只要你懂这些知识,在答题时表达出来了就行,至于你有没有踩得分点的意识、背没背模板,都无所谓)。很多应试者,判断发明点、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都判断对了,但得分很低,原因就在于,他后面的阐述内容,表明他根本没掌握这方面知识,不具备阅卷人员的同行水平。很多应试者,判断发明点、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可能有重大失误,但还是能拿不错的分数,原因就在于,他后面的阐述内容,表面他掌握了这方面知识,具备了阅卷人员的同行水平。
司法考试的实务,同样如此,最终答案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个简答题,判断行为人有罪无罪,判断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即使参考答案是无罪,你答了有罪,只要在论述中充分展示了你这方面的知识,得分依然很高。很多司法考试的应试者,觉得自己实务答得很差,却得了高分,怀疑实务可能调分了。其实这部分人,大多只盯住了自己的最终答案的谬误,没考虑到自己的论述内容其实很精彩。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和学校的考试最大的区别,可能在于,这个考试的目的并不是教你一些知识。学校考试,其实是教学的一个环节,考试不但考察你学到了什么,还要教你一些你不会的知识。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并不承担教学功能,所以没有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的必要(但近年来,在群众的呼声下,专代开始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了;研究试题的群体,形成了;这不能不说非常有中国特色;这也是专代考试的悲哀之处)。应试者也应当尊重同行的评价,对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不要做评论。据笔者所知,台湾地区的司法考试,就不公布所谓的参考答案,也没有所谓的评分细则,理由就是要尊重阅卷官的学术评价。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应试者参考之前,猜出题人会考什么,实际上是很荒唐可笑的,虽然作为考试策略或许会凑效。应试者应当多想想,作为本行人员,应当懂什么。只有这样思考,才能使自己的知识广博,达到同行人员的水平。很多人在专代行业做了多年,实际上并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知识水平,通不过资格考试,也是理所当然的。很多应试者,很关注专代代理人、审查员学了什么,连审查规程都看了。这类应试者考分肯定很不错。

microwonder 发表于 2011-12-16 13:58:54

也有运气的成分吧,同一份卷子,不同人批的结果,上下能差多少分??有无试验过?

microwonder 发表于 2011-12-16 14:01:52

再仔细看看,楼主的文章是很棒的——“即使参考答案是无罪,你答了有罪,只要在论述中充分展示了你这方面的知识,得分依然很高。”完美的诠释当今的考试实质。
顶啊!

zxjzxj01 发表于 2011-12-16 16:54:56

liangsiyao 发表于 2011-12-18 15:29:15

字太小了,费劲!
很多应试者,可能做学生做久了,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考生(考生,就是参加考试的学生;但国知局,很明确地称呼大家为应试人员),对待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的实务科,像对待学校考试一般:押题、猜题、背模板、研究评分标准……。我不是说这些做法不会凑效,实际上还是比较凑效的。但这表明应试者对专代考试、司法考试的认识有错误。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其实不是老师考学生那种考试。老师考学生,学生是老师教出来的,老师的知识比学生广,学生答题一般也超不出老师的知识范围。有的老师,也不允许学生答题超出所学范围。大学里面,很多老师,特别是文史类老师,会对答题时“背叛师门”,答出别的学派的观点的学生,说NO。老师考学生的考试中,老师和学生,地位不等。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其实是同行评价。既然是同行评价,应试者和阅卷人员就应该是同行,具有同样的知识背景。应试者和阅卷人员,地位就是平等的。同行评价,反映在具体评分中,就是应试者的答案虽然和阅卷人拟的参考答案不一致,但只要合理,都应当给分。阅卷人事先拟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只具有初步统一评分尺度的作用;阅卷过程,还是需要同行来进行,并且是主观性很强的活动,而不是照着评分标准机械地打分。
说到这,插讲一句。欧洲专利律师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就比较规范。这个考试允许应试者在附页中阐述自己为什么这样答题。这部分阐述,并不是强制要求写的,而且不是评分的对象。但只要你写了,阅卷人员就会看。这有助于阅卷人员确定你的答案合理与否。
正因为是同行评价,所以最终答案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的答题内容,要展示你作为阅卷人的同行,拥有和他一样的知识(大家所关注的评分标准中的得分点,其实背后就是这些知识;大家背的模板,其实也是这个行业的知识;但只要你懂这些知识,在答题时表达出来了就行,至于你有没有踩得分点的意识、背没背模板,都无所谓)。很多应试者,判断发明点、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都判断对了,但得分很低,原因就在于,他后面的阐述内容,表明他根本没掌握这方面知识,不具备阅卷人员的同行水平。很多应试者,判断发明点、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可能有重大失误,但还是能拿不错的分数,原因就在于,他后面的阐述内容,表面他掌握了这方面知识,具备了阅卷人员的同行水平。
司法考试的实务,同样如此,最终答案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个简答题,判断行为人有罪无罪,判断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即使参考答案是无罪,你答了有罪,只要在论述中充分展示了你这方面的知识,得分依然很高。很多司法考试的应试者,觉得自己实务答得很差,却得了高分,怀疑实务可能调分了。其实这部分人,大多只盯住了自己的最终答案的谬误,没考虑到自己的论述内容其实很精彩。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和学校的考试最大的区别,可能在于,这个考试的目的并不是教你一些知识。学校考试,其实是教学的一个环节,考试不但考察你学到了什么,还要教你一些你不会的知识。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并不承担教学功能,所以没有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的必要(但近年来,在群众的呼声下,专代开始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了;研究试题的群体,形成了;这不能不说非常有中国特色;这也是专代考试的悲哀之处)。应试者也应当尊重同行的评价,对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不要做评论。据笔者所知,台湾地区的司法考试,就不公布所谓的参考答案,也没有所谓的评分细则,理由就是要尊重阅卷官的学术评价。
专代考试和司法考试,作为同行评价,应试者参考之前,猜出题人会考什么,实际上是很荒唐可笑的,虽然作为考试策略或许会凑效。应试者应当多想想,作为本行人员,应当懂什么。只有这样思考,才能使自己的知识广博,达到同行人员的水平。很多人在专代行业做了多年,实际上并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知识水平,通不过资格考试,也是理所当然的。很多应试者,很关注专代代理人、审查员学了什么,连审查规程都看了。这类应试者考分肯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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