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案例
涉及主体:自然人——A;法人——B; 其中A为B的法人代表
个体工商户——C。
涉及商标:M
2002年3月1日,法人B申请注册商标M,并于2004年5月6日被核准注册,2008年6月20日法人B被注销,商标M未被注销。
2010年,A设立个体工商户C。2011年12月10日,A欲将商标M注册到个体工商户C名下。
请问:应如何操作才能最便捷、最经济地实现A的目的,并将风险降到最低。 按正常的轉吧,不需要 走彎路, 我觉得转不了了,原商标权人都不在了,而且都三年了。
个人觉得靠谱的方式就是申请注销该商标,然后再提出商标申请(同时检索一下,如无他人另行申请该商标,则可以先使用着,留存些使用的证据)。 按照法律是定义,m商标应该已经无效的了。
当b注销后,在相应时间里没有转让出去,该商标应该就是无效的了。 第四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我看到的是满1年没有办移转手续的可以被申请注销。
但如果没有人去注销m商标,
而且b能出具被注销前的对应的合法的财产《清算报告》,其中包含此m商标的归属情况,
那么应该可以凭这个证明去办理转让的吧。但具体未试过。
你问的问题,不管你是代理人还是商标关系人,但你要清楚这个关系,
这样子的情况,完全是a、b的一些之前的不在意m商标而导致的,
所以如果你是代理人就别口轻轻的为了那一两三千的代理费而随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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