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dao168 发表于 2011-12-9 15:26:32

2011年实务,审查员笑了。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审查意见通知书相似,审查员平时的工作就是这个,答起来当然得心应手。

代理人擅长的是答复。从出题类型上,审查员就占了大便宜,今天通过的绝大部分都是审查员。

出题的是审查员,做题的是审查员,批改卷子的是审查员。。。。。。。

让代理人不用活了,不公平,不公正。

yudao168 发表于 2011-12-9 15:29:13

答案的思路估计和审查员内部上岗培训的结构差不多。

这样合适吗?

富贵鼠 发表于 2011-12-9 15:40:18

哈哈哈,看看我的微博,你就会笑了....上升到了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

fighterbruno 发表于 2011-12-9 15:40:31

说实话,我在十一上杨立办的那个班的时候,虽然几个老师都说无效考的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在事后复习是最先把无效看了一遍,虽然计划等考前再看一遍但因为懒惰而没有实现,但之前看的内容考试时确实是用上了。

tanmin1018 发表于 2011-12-9 15:43:34

俺在企业的,第四次考,如果实务90算及格线的话,就过了……
考试貌似与是否审查员无关吧?

yudao168 发表于 2011-12-9 16:18:18

回 富贵鼠 的帖子

富贵鼠:哈哈哈,看看我的微博,你就会笑了....上升到了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 (2011-12-09 15:40) images/back.gif

大家想到一块去了。

miloes 发表于 2011-12-10 12:19:57

无效宣告请求书本来就是代理人应该掌握的技能,在形式上的确和一通有点相像,为了使审查员不占便宜,想着不让考这种题型,有这种思想的代理人得对审查员有多大的仇恨啊

fange99 发表于 2011-12-10 23:59:40

你也只能忍受啊,
其是如果你平时OA作的多,审查员那些套话也是信手拈来啊

权1要求保护***,对比文件1公开了XXX(参见XXX页,相当于本发明XXX),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全部特征,所以没有新颖性,balabala

写多了感觉都一样啊

高歌无曲 发表于 2011-12-11 13:28:05

果汁局的培训比较适配

real_alu 发表于 2011-12-12 10:45:55

审查员写无效请求得心应手?怎么解释?

当然复审委的除外,进了复审委还有必要考专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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