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 发表于 2011-12-6 13:01:21

先通过考试再说

alfredlee 发表于 2011-12-6 16:06:15

应该没有“注册”二字,是改为专利代理师。

soso 发表于 2011-12-7 13:05:01

回 171872583 的帖子

171872583: 从责任出发应该要改,从权利出发不应该改! (2011-12-03 11:13) images/back.gif

听起来很有深意啊,怎么影响权利义务的?

ezcome 发表于 2011-12-7 18:40:20

财会工作可以要各种水平的会计,但专利代理只应该有合格的代理人,而不应该有不合格的代理人,所以在称呼上不应该给不合格的代理资格留下口子。

凉开水 发表于 2011-12-9 21:43:29

似乎征求过意见 曾经见过 要改成专利代理师

高歌无曲 发表于 2011-12-11 13:31:51

建议全国代协搞民意调查,征集一个能hold住委托人的称谓

zxjzxj01 发表于 2011-12-12 13:32:15

好像已经把专利代理人改为专利代理师了吧,这已经发文件了呵呵.不过什么都无所谓,关键是能挣钱就成!!!!!哈哈

charming1982 发表于 2011-12-22 10:17:30

称呼只是名字而已,不如来些实质的,让专利代理人都多拿些钱

zhfaba 发表于 2011-12-22 10:35:21

该不该,实际上现实意义并不大。说的通俗一点,改成什么也不如人民公仆更有社会影响力与自豪感。

liking 发表于 2011-12-22 10:59:33

回 高歌无曲 的帖子

高歌无曲:建议全国代协搞民意调查,征集一个能hold住委托人的称谓 (2011-12-11 13:31) images/back.gif

哈哈,就是要HOLD住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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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高人指点:什么时候将“专利代理人”称谓改为“注册专利师”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