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zhao1984 发表于 2011-11-8 04:25:53

大家讨论下把实施例2和3合案申请的可能性

就是把实施例2单独写成一个独权,然后3写成一个独权,由于都有一个阻挡可撕除的部件,因此可以合案申请

leonwhy 发表于 2011-11-8 11:53:32

Re:大家讨论下把实施例2和3合案申请的可能性

gaozhao1984 wrote:
就是把实施例2单独写成一个独权,然后3写成一个独权,由于都有一个阻挡可撕除的部件,因此可以合案申请

方案2的卡扣不一定是要撕除的啊卡住就可以啊因为有弹簧制约

jndk8888 发表于 2011-11-8 17:39:06

Re:大家讨论下把实施例2和3合案申请的可能性

实施例1与2可写在一个权利要求中,实施例3单独写权利要求。虽然技术效果相近,但作用方式不同,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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