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口不尖,顶不破,商业秘密需要上位概括公开。
看了半天论坛,发现关于说明书的回答我和大家都不一样。个人认为,关于第三个实施例,由于瓶口公之常识是圆形的,如果是尖的喝时会把嘴划破的。而一般情况下是隔挡片都有弹性,根本顶不破,所以封口膜材料需要公开,但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可以采用材料的上位概念,达到既公开又保护的目的。
抛出我的想法,供大家讨论。
Re:瓶口不尖,顶不破,商业秘密需要上位概括公开。
由于瓶口公之常识是圆形的,如果是尖的喝时会把嘴划破的。而一般情况下是隔挡片都有弹性,根本顶不破,所以封口膜材料需要公开,但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可以采用材料的上位概念,达到既公开又保护的目的。楼主你想得还真多,“如果是尖的喝时会把嘴划破的”说明书里面有吗?没有你自己想出来的能用?
Re:瓶口不尖,顶不破,商业秘密需要上位概括公开。
我没这么写,我只是认为瓶口很难或不能顶破普通的隔挡膜,所以要公开隔挡膜材料。Re:瓶口不尖,顶不破,商业秘密需要上位概括公开。
ministrong wrote:我没这么写,我只是认为瓶口很难或不能顶破普通的隔挡膜,所以要公开隔挡膜材料。
现有技术都在用隔挡板,人家都能用,就非要你这的隔挡板材料?
发明人在交底材料都说了,是一种更好的材料制成的隔挡板,说明其他的也可以,只是发明人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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