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法22条中: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内容基本理解,但有另一种情况,是有其它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中国以外某国(比如德国)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这种情况有新颖性有无影响?
依据是什么,谢谢!
Re: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从考试来说没有影响,理由是专利的地域性,抵触申请仅限于中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外的不算。Re: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谢谢“老杨同志”的回答。但是我自己重新看了一下相关书箱,又了新的理解,不知道正不正确?
同时,请知道的人加以指正?谢谢!
法22条内容: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所谓“现有技术”,是指已经公开的、公众可以得知的所有技术知识的总和。
将现有技术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出版物公开;另一种是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
我理解有两种情况
1。A在德国申请,在未公布前,B在中国申请,因为没有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可以。
2。A在德国申请,并公布,可能未授权,B在中国申请,因为A的申请公司内容已经构成出版物公开。所以不可以。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呢?
Re: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zhj164 wrote:谢谢“老杨同志”的回答。
但是我自己重新看了一下相关书箱,又了新的理解,不知道正不正确?
同时,请知道的人加以指正?谢谢!
法22条内容: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所谓“现有技术”,是指已经公开的、公众可以得知的所有技术知识的总和。
将现有技术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出版物公开;另一种是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
我理解有两种情况
1。A在德国申请,在未公布前,B在中国申请,因为没有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可以。
2。A在德国申请,并公布,可能未授权,B在中国申请,因为A的申请公司内容已经构成出版物公开。所以不可以。
你记住一点: 现有技术(就是指必须在申请日公开的那些技术)包括世界各地的公开(包括出版物、使用、口头公开)都可以;抵触申请,首先必须是专利(不能是使用、口头),而且必须是中国专利,在申请日前申请,申请日后公开或公告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呢?
Re: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zhj164 wrote:谢谢“老杨同志”的回答。
但是我自己重新看了一下相关书箱,又了新的理解,不知道正不正确?
同时,请知道的人加以指正?谢谢!
法22条内容: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所谓“现有技术”,是指已经公开的、公众可以得知的所有技术知识的总和。
将现有技术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出版物公开;另一种是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
我理解有两种情况
1。A在德国申请,在未公布前,B在中国申请,因为没有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可以。
2。A在德国申请,并公布,可能未授权,B在中国申请,因为A的申请公司内容已经构成出版物公开。所以不可以。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呢?
同意
Re:关于新颖性的一个疑问,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
审查指南 第7章 检索有一段内容是
专利局的电子形式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美国专利说明书、日本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和日本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及多国专利分类文摘等。专利局的纸件形式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美国专利说明书、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及多国专利分类文摘等。
这段话已经明确了其它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中国以外某国(比如德国)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是审查员进行检索的内容,将会影响会申请人申请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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