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
一时疏忽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Re: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
可能导致审查员发OA要求补入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如果审查员没发现而直接授权,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保护范围更大了
如果无效时有人以此为由无效它,可以将从属权利要求与独立合并
Re: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
楼上的确定无效的时候可以合并独权和从权?Re: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
可以,无效的时候也只有两种修改方式。
合并和删除。
Re:把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主权里面没有,会有什么影响?
指南中是这么说的权利要求的合并是指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相互无从属关系但在授权公告文本中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的合并。在此情况下,所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权利要求。该新的权利要求应当包含被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在独立权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不允许对其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合并式修改
这样说是不是不可以啊
回 ankeshw 的帖子
ankeshw:指南中是这么说的权利要求的合并是指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相互无从属关系但在授权公告文本中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的合并。在此情况下,所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权利要求。该新的权利要求应当包含被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 .. (2011-11-19 00:53) images/back.gif
应该是删除独权,保留从权的技术方案,而因为从权引用了被删除的独权,所以修改后的方案实际上是原独权和从权的合并,但是在答复无效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说成删除了独权
回 yuanyuhua 的帖子
如果是这样的话,假设原独权存在其他从权,那岂不是变更了其他从权的引用对象? 不会有什么影响,一般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应当写到权1中,这样你才能把从属布局好。还有就是,权利要求书一共写10个不用附加费,你的权1没写必要特征,若审查中被评掉,你就浪费了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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