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yingsha 发表于 2011-10-18 04:27:36

请教实务中创造性的答法

评判创造性的时候,可以将对比文件进行结合来比较,我看了下08年的评分标准,答案是将对比文件1、2分别与修改后的独权进行比较并叙述的,正好这一年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只有对比文件1一个,对比文件1和2结合也不会构成创造性的威胁,我想请问一下:在需要结合起来比较时,是不是可以说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就有两个了,然后说明结合不存在这种启示?需不需要不管结合有没有启示,都说明一下对比文件1、2的结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没有启示?谢谢

deane1010 发表于 2011-10-18 17:39:57

Re:请教实务中创造性的答法

请参照创造性论述“三步法”,坛子里有高人总结过

strenge 发表于 2011-10-18 22:52:00

Re:请教实务中创造性的答法

既然是“最”,只有一个吧

strenge 发表于 2011-10-18 22:53:06

Re:请教实务中创造性的答法

既然是“最”,只有一个吧

truthdong 发表于 2011-10-24 03:49:02

Re:请教实务中创造性的答法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只有一个,确定后,再讨论其它对比文件的结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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