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实务真题之疑惑
在09年实务真题中,隔层作为气囊和振动器组合后同时实现功能的必要特征,与气囊和振动器一起写入独权1;但在07年包装体案例中,因在独权中不确定是撕开部件是粘在内表面还是外表面,所以我觉得对“粘接力”的限制或对“两端从边缘处穿出”的限制应该也是实现撕开部件撕开的必要特征啊,反过来说,比如若不限制粘接力,撕开部件粘在外表面时是实现不了其功能的,若不限制“两端从边缘处穿出”,撕开部件粘在内表面时也是实现不了其功能的。而答案中确未把该特征列入独权,不解中,求指点!
Re:07年实务真题之疑惑
这点我也考虑了许久,粘结力到底需不需要限制,后来看实施例三,里边不用粘结力的话也可以撕开,所以,这种情况为了尽可能的范围扩大需要对技术特征一种抽象,其实发明主要是解决撕开方便的问题,绳状或者带状部件,粘结力大小,从内部穿出,等等,都是用于撕开部件的。可以用用途来限定;ps:这样就是有一点点考技术,考抽象,所以一向以法律为主的题目来出07年题目让我大惑不解Re:07年实务真题之疑惑
呵呵,当时不懂事,如今已了然了! 对于独权的前序部分,个人的理解:早年题,偏向于上位概括;近一两年的题,偏向于文字材料的原意。
上面的感觉,真让人觉得不知今年出题人的思维会怎样? 补充:
如果考题中有明示,当然遵循考题明示。
怕的是考题没有明示:
概括了担心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概括又说仅限于具体实施例而导致扣分。
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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