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qitlan2005 发表于 2011-10-9 00:30:55

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大家看看附件的无效可以那样修改吗 ?为什么?

guaihun 发表于 2011-10-9 01:15:35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按照指南上的规定应该可以

xingqitlan2005 发表于 2011-10-9 02:51:45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具体是什么规定?什么原因?

兰儿北京 发表于 2011-10-9 06:33:27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4这个权利要求要来干啥?没意义吧。前面三个不错。

stevenjl 发表于 2011-10-9 16:15:46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一、A+B可以;
二、要看说明书,
1、若说明书中没有A+B+C、A+B+D、A+B+C+D的方案描述的话,2,3,4都不行;(虽然是合并的方式修改的,但得不到支持,修改了也超范围,也不能接受)
2、若说明书中有A+B+C、A+B+D、A+B+C+D的方案描述的话,只要有那项,那么2,3,4中有描述的那项就行;

只是个人意见

rongjiafu 发表于 2011-10-9 17:35:19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同意stevenj的,理论上是可以这样修改的,但要得到说明书支持,要有创造性l

富贵鼠 发表于 2011-10-9 17:37:37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这个问题看到讨论得好热烈啊!

答复一下:

独权修改后(A+B),还需要费劲地在那里改从权玩ABCD游戏吗?独权改了就有创造性了,从权还用管?别被绕进去了,这个本来就是个伪命题。

讨论的有价值的是,独权修改后,是否还能从说明书中加特征构成从权?

至于是否可以或不可以,只有修改指南的果汁才能答复啦!目前没有定论。

个人意见。

饥而愚 发表于 2011-10-9 21:30:32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无效只能采用\"合并式\"修改或删除方式的修改

xuchunlei 发表于 2011-10-10 00:58:36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审查指南》4.6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4.6.1 修改原则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
(1) 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2) 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 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4)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上述第(4)项原则是否隐含了这样的修改可以接受呢?

兰儿北京 发表于 2011-10-10 03:36:19

Re:今年要考的无效题类型

呵呵,楼上的,这是中国人定法律的时候喜欢玩的文字游戏

目前还没有出现最后一条的情况。

那个是为了应急的。

或许是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留的一个口子。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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