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在PCT框架下,美国专利法长期以来算是世界的一个另类。比如专利权的受让制、先发明原则、分散的各个判决中的各种规则。今天奥巴马终于修改了美国专利法。我希望其回归世界的主流,也请大侠们多介绍一下新修的美国专利法。
一下是一篇报道:
美国大修专利法 专利审批时间缩短三分之二2011年09月17日 12:24
来源:国际在线
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主持人:美国奥巴马总统16号签署了《美国发明法》,这是美国近60年来对专利申请做出的最大一次修改。在美国,申请一项专利平均需要三年,而且美国目前有70万份专利申请在专利局没有开封,奥巴马政府决定将改变这一现状。奥巴马政府表示,此举意在促进就业增长、增强美国经济竞争力。详细情况,本网连线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美国记者王姗姗,来介绍一下美国为什么要修改专利法?这次出台的《美国发明法》的目的是什么?
记者:“新出台的《美国发明法》实际上是对现行专利制度的改革,美国上一次对专利申请法案进行重大修改还是在1952年。近年来,人们发现专利审批程序跟不上人们提交专利申请的速度。根据旧的申请程序,向美国专利局提交申请之后一年半才会收到第一次官方意见,审批时间是两年半至三年,专利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当天表示,近十年来,美国专利申请数量翻了两倍,但是专利局由于资源缺乏,审批过程跟不上专利申请的速度,虽然本届政府任内,积压的申请数量已由75万份降至68万份,但每年有4%的新增申请,现在仍有70万份专利申请在“睡大觉”。奥巴马称,政府应该尽其所能鼓励创新和企业精神,也许在这些申请中就会出现下一个科技突破,下一个医药奇迹,下一个能跻身财富500强的企业。出台《美国发明法》目的就是加快专利审批程序以及专利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速度,提升美国竞争力,增加就业岗位。
主持人:新的专利法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更改?专利法修改后,申请专利会有怎样的变化?
记者:“这个新修改的法案经过了近十年的讨论,涉及专利流程的方方面面,为专利审查制定了新程序。新法简化了申请程序,预计一项专利申请下来只需要一年,所需时间是原来的三分之一。其二,政府将加大对专利和商标局的资金投入,让其提高效率,减少积压申请的数量。第三,将有助于降低法律纠纷的成本,专利和商标办公室可以为企业提供专利纠纷的解决渠道,比打官司要省时省力。第四,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将与其他国家专利机构联动,使美国企业的专利在出口中利益能得到有效保护。
主持人:舆论评价说,奥巴马此举主要在与促进当前美国的就业增长,增强美国经济。那么,这部新的法律对美国当前低迷的就业市场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记者:“奥巴马当天表示,这项改革法案将加快专利成果的转化过程,有助于发明者和企业家更快投入新的发明创造。白宫网站上发表的声明称,这是一项有利于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的历史性的里程碑事件,并且这一法案得到了民主、共和两党的共同支持。美国商会、谷歌、苹果、微软、通用电气、IBM等众多公司都对该法案表示支持。支持者认为,加快专利审批和转化的过程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刺激就业。此外,目前苹果、谷歌、HTC、三星等公司互相指责对方抄袭自家专利,并在世界各地发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导致公司大量运营精力被分散,并阻碍了创新。这些公司认为专利法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降低专利诉讼的成本。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美国专利法“大修”2011年03月10日 09:00:38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美国参议院8日批准一项法案,对专利制度实施重大改革,旨在提高专利审批效率、更好保护发明创造者权益。
参议院以95票对5票通过这项法案。
根据法案,美国专利制度将采用“申请优先”原则,放弃“发明优先”原则。前者按申请专利时间界定,就同一发明说,先申请者得到专利权;后者以发明时间为准,不问申请专利时间。
“发明优先”难点在于确定首名发明人。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申请优先”原则。
“申请优先”原则支持者认为,这一原则程序简便,费用低廉。
法案提出人之一、参议员奥林•哈奇说,“发明优先”原则下,一旦就发明时间产生纠纷,相关法律费用可达50万美元。新制度下,发明人只需付100美元,就可提出临时申请以保护发明。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莱希说,“申请优先”原则“确保专利制度的效率和确定性,使美国在发明创造方面处于领先”。
美国专利商标局处理一件专利申请通常耗时3年。现今技术发展迅速,时间拖得越长,意味着新发明、新产品越容易变得落后。
法案允许专利局决定专利费数目,不必上缴国库,以便雇佣更多专利审查人员、更新电脑系统,从而提高专利申请处理速度。
现阶段,专利申请标准费用为1090美元。参议员汤姆•科伯恩说,大约5300万美元专利费去年用在别处。
专利局眼下正处理50万件申请,70万件申请等待处理。
按照法案,第三方能够对处于审查阶段的专利申请提出异议。它同时建立一套行政程序,审查已批准专利权的有效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提高专利质量。
美国现行专利体系依据一部1952年的法律。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说,如果国会通过法案,他打算签署。奥巴马称它是美国“半个多世纪来最主要的专利制度改革”,有助美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专利制度改革法案在美国得到广泛支持,包括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和摩托罗拉公司等大型企业、美国高等院校联合会等学界团体以及主要工会组织。
“21世纪专利改革联盟”说,法案“将提高美国国际竞争力”,愿意向专利局提供资金等帮助。这一组织的成员包括卡特彼勒、通用电气和宝洁等大型企业。
美联社报道,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先前表示,打算数周内向众议院提出一份同类法案。
专利制度改革先前因利益团体争斗而流产。商务部长骆家辉说,他与众参两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就这一议题保持“持续接触”。他认为这次专利改革成功的希望高于以往。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法案允许专利局决定专利费数目,不必上缴国库。个人认为,这是本次修法的最大进步。
推进国家的发明创新,就不能采取“小马拉大车”的方式,只有国知局非常强大,才能更好地服务公众、社会。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我觉得这次修法最大的亮点第一当然是先申请制,像我们生物医药领域发明时间很长,而在现有的信息传递速度下大家基本上知道的都差不多,研究的方式和内容也差别不大,时间和进展上也差别不大,所以整天要提心吊胆保留各种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interference。现在的\"first-inventor-to-file\",只要证明自己是inventor就行了,谁first,申请日说话。第二个亮点就是专利局在解决专利有效性上权力大了很多,在opposition过程中由专利局来判断专利的有效性,无论是费用、效率、还是专业性上,都应该比去法院要强得多。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这次确实是大修改~~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总结美国专利法大修改的几点:1、改发明人制(First-To-Invent)为发明人申请优先制(First-Inventor-To-File):举例说,原来的专利申请发明人A、B,发明人A的发明日早于发明人B的发明日,则专利权将授权给发明人A,现在的制度,虽然发明人A的发明日早于发明人B的发明日,但发明人A的申请日晚于发明人B的申请日,则专利权授予发明人B。
2、增加专利授权后审查程序(Post-Grant Review):在专利权授予后的9个月内,可以任何理由/证据提出对专利权的审查异议程序。
3、采用新的双方复审(Inter Parties Review)程序取代旧的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ies Reexam):新的双方复审最大的区别在于:1)新的双方复审的审理速度加快,规定审理期限为1-1.5年结案;2)新的双方复审程序提出复审的理由/证据比旧的双方复审的宽松,并不限制于新的实质专利问题。
以上3点,供感兴趣的同行参考。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对我来说最近的两大刺激是:1)美国改为先申请制。(到目前为止 一直以为这个改革是比较困难的)
2)最近的案例,有关禁止翻悔原则的判决导向以后不用提交那么多的IDS的资料了。(据说很大的一个原因是USPTO快被许多无用的IDS资料淹没了。)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总统签署后何时实施?新闻竟然不介绍!
人、地、时事物三要素
何时实施是关键!
哪位业内人士补充介绍一下!
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总统签署之后好像是立即生效吧?但是过渡期的具体实施办法还不知道Re:美国专利法大修了
下周9月26日起、增收各种”过度费”.别的、似乎要1年以后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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