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商标转让问题咨询
向大家请教一个实务问题。如果某商标系A、B共有,现欲加入C为商标权共有人,即变为A、B、C三人共有。请问该如何办理商标转让申请?
我的疑问是,如果只办理一次转让,转让人为AB,受让人为ABC,则似乎有“自己转让给自己”的意思;那么是否需要办理两次转让,即先由AB转让给D,再由D转让给ABC?但第二种转让方式又明显费时费钱。
哪位有办理此类转让的经验,盼赐教。
Re:共有商标转让问题咨询
商标局又没有规定禁止自己转给自己一次应该就可以
Re:共有商标转让问题咨询
直接由AB 转让给ABC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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