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ibbon 发表于 2011-9-14 01:14:11

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2006年试卷一第66题:
毛某2002年11月5日申请一项新发明,2004年6月6日公布,2005年9月16日授权公告。甲公司从2004年8月17日开始使用该发明。毛某2005年3月24日(公布后授权前)得知了甲公司的行为。要求支付使用费,未果。问毛某提起诉讼时效自何日起计算?答案是2005年9月16日。

之前一题答案曾解释:1.公布后授权前使用的,诉讼时效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起算,但是,2.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权之前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算。

我不明白的是,该题这种情况既属于第一种情况又属于第二种情况怎么判断?为什么答案将它归为第二种情况?

多谢!

闹市人闲 发表于 2011-9-14 23:59:49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应是:如果在授权公告后应知或得知,则诉讼时效为应知或得知之日起两年;如果在授权公告前应知或得知,则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超过两年,从应知或得知之日起,到公告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提起诉讼。

heeroyuy 发表于 2011-9-15 00:00:45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我是这样理解的:

解析1中,规定无论专利权人是在公布后授权前得知,还是授权后得知,诉讼年限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起算;
解释2中,更加明确了当“授权前”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算。

所以应该选授权日。

fanxifeng1 发表于 2011-9-15 04:37:53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因为你在授权前知道别人侵权是不能起诉的,就算他去你家附近实施你也没办法,所以必须在授权后给你两年时间,具体为什么先公布后公告我也搞不清楚,听老师的录音也不讲这个,不是摆明了让人家学吗?

闹市人闲 发表于 2011-9-15 17:16:52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此条规定是为了早日让公众得知新的技术方案,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发,有利于提高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专利法》牺牲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从而增进公共利益的结果。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当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未发现驳回理由时,发明专利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授权公告之日。
    那么,什么时候进行实质审查呢?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当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在自己认为必要时,自行进行实质审查。
    综合上诉规定,就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对于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授权时间(即授权公告之日)是在自申请日起十八月之后,但这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已经将专利申请文件公布了。公布后授权前,就可能有人实施这种技术。
    专利法从本质上私法,虽然需要注重公共利益,但保护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是其直接目的。既然已经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公布了申请人的技术方案,牺牲了私人利益,就需要相应的规定予以平衡,并且,对于有人在公布后授权前使用专利技术的,支付一定的费用也是公平的。所以,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适当使用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精神,无权利则无诉讼。如果专利权人在授权公告之日后应知或得知上诉情况,则因为已经获得专利权,则诉讼时效为应知或得知之日起两年;如果专利权人在授权公告前应知或得知上诉情况,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有权利起诉(即授权公告日)开始计算两年。

sxwzw 发表于 2011-9-16 00:52:17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依专利法的规定,支付专利授权前的使用费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不管是在授权前得知或授权后得知。如授权前得知,则从授权公告之日起算时效;如授权后得知,则从他得知之日起算时效。

yhazhi 发表于 2011-9-20 05:04:31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规定第二种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如果没有这一条,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申请刚公开申请人就知道有人开始使用其专利方法,这个时候你是没办法告对方的,而很多发明经常从公开到授权要好今年,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到授权时已经过了两年诉讼时效了,这显然对专利权人不公。

mygibbon 发表于 2011-9-20 21:19:38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非常感谢楼上各位的解答,谢谢

了了baby 发表于 2011-9-22 00:43:31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法律侧重于维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就譬如说做无效时,复审委都会侧重于维护专利权有效一样,这是客观形式造成的主观立场问题,引申自己理解吧。。。

阳光丫丫 发表于 2011-9-24 01:15:26

Re:做真题遇到不解,请教

我个人的理解如下:

1.公布后授权前使用的,诉讼时效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起算:
   此法条应该理解为专利权人是在授权后得知他人使用其专利的情况的,诉讼失效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起算;

2.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权之前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算:
   此条明确对于在授权之前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此时还未授权,处于申请阶段,只能说是发明)的,诉讼失效从专利权授予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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