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mand 发表于 2011-9-5 21:08:51

2011年实务疑惑

请教:合金材料标准答案是0.18-0.27%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为什么没有写成:0.18-0.3%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和0.18-0.27%一个从属权利要求?另外,客户要求申请“合金材料”,为什么标准答案里又增加了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一种电热器?

还有料理机的独立权利要求里为什么把电热器是U型的放入现有技术呢?这个应该放到从属权利要求里才对啊?还有区别技术特征里为什么要有“刀片伸入罩内呢?如果刀片不在罩内的话,也能实施啊。

diamand 发表于 2011-9-6 22:23:05

Re:2011年实务疑惑

没有人讨论一下吗?

南桥 发表于 2011-9-7 22:36:01

Re:2011年实务疑惑

C含量为0.18%-0.27%享有国内优先权,含量为02.7%-0.3%尚失了新颖性。
含有该合金的电热器同样可获得保护。

南桥 发表于 2011-9-7 22:39:24

Re:2011年实务疑惑

“电热器是U型的”和“刀片伸入引流罩内”均为必要技术特征。

diamand 发表于 2011-9-9 20:23:21

Re:2011年实务疑惑

南桥 wrote:
C含量为0.18%-0.27%享有国内优先权,含量为02.7%-0.3%尚失了新颖性。
含有该合金的电热器同样可获得保护。

对比文件是0.15%,没有落在0.18-0.3%之内,怎么会丧失了新颖性呢?另外,客户明确提出只申请材料,为什么要再给客户申请电热器呢?请指教。

diamand 发表于 2011-9-9 20:25:28

Re:2011年实务疑惑

南桥 wrote:
“电热器是U型的”和“刀片伸入引流罩内”均为必要技术特征。

这两个怎么会为必要技术特征呢?如果电热器是盘状,即对比文件1中的电热器,也是可以实现发明目的的。另外,限定刀片伸入引流罩内,如果刀片不在引流罩内,同样也是可以起到本发明的目的的,只不过效果不好而已。请指教。

ouliguo2010 发表于 2011-9-9 22:58:35

Re:2011年实务疑惑

不管是电热器还是U型电热器都是必要技术特征,你是想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扩大,写成电热器,但就一个U型不足以支持你概括成电热器,

兄弟,关于你对合金的想法,我觉得你想得非常全面,虽然有点聪明过头,但仔细想想也有道理。。

diamand 发表于 2011-9-10 19:04:04

Re:2011年实务疑惑

ouliguo2010 wrote:
不管是电热器还是U型电热器都是必要技术特征,你是想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扩大,写成电热器,但就一个U型不足以支持你概括成电热器,

兄弟,关于你对合金的想法,我觉得你想得非常全面,虽然有点聪明过头,但仔细想想也有道理。。

电热器是必要技术特征,如果说:一个U型不足以支持概括成电热器,那么这种:U型电热器安装在机头下盖上的方案在现有技术中未能有披露,怎么就可以认定放在前序部分呢?你看: 对比文件1中只披露了电热盘,并且电热盘还是位于底座上。不经过创造性劳动,那么怎么就想到把一个U型电热器安装在机盖下面呢?

hyhthb14 发表于 2011-9-17 19:12:22

Re:2011年实务疑惑

是不是0.18%-0.27%这个方案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呢?

另外至于电热管是U型以及刀片的安装位置为什么要写到前序部分这个也不清楚,那位大虾知道的告知哈!

ouliguo2010 发表于 2011-9-28 22:13:31

Re:2011年实务疑惑

现在想明白了,0.18-0.3%C 在在先申请中没有这个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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