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有一个中药专利,它是用已有药膏A(A的有效成分是BCD)加再上其它几味药(EFG)组成,这时候写权利要求的时候能直接写:本发明药物包括:AEFG,还是说应该写成BCDEFG,它的制作方法也是由A与EFG搅拌得的,如果写成本发明药物包括 BCDEFG的话,其制作方法就不适用了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请大大们赐教啊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已有药膏A如果是市售商品的话,可以在组成中直接列出的,至于具体怎么写法,要具体分析的。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中药制作的保护方法,当必须二者取其一时,注意从侵权举证角度考虑问题,1、那种举证最为容易,就采用哪种方法。
2、考虑是否存在,不用膏A,而采用其他包含BCD的药品,构成本中药?
推荐的方法还包括:
3、由 BCDEFG制得中药的方法置为权利1,而将A+EFG的方法置为从属项。
4、因为单一性有利,也可以采用两个独立项,写两个独立项,不用那么纠结。
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对于中药组合物专利,建议多从侵权举证和侵权回避方面考虑。比如说,写A跟写BCD之间,那个更容易实现侵权举证,哪个更容易呗回避等。
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银装雪狐 wrote:中药制作的保护方法,当必须二者取其一时,注意从侵权举证角度考虑问题,
1、那种举证最为容易,就采用哪种方法。
2、考虑是否存在,不用膏A,而采用其他包含BCD的药品,构成本中药?
推荐的方法还包括:
3、由 BCDEFG制得中药的方法置为权利1,而将A+EFG的方法置为从属项。
4、因为单一性有利,也可以采用两个独立项,写两个独立项,不用那么纠结。
“由 BCDEFG制得中药的方法置为权利1,而将A+EFG的方法置为从属项。”
这种写法还有单一性么?
我怕写两个独立项的时候,单一性也存在问题
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由 BCDEFG制得中药的方法置为权利1,而将A+EFG的方法置为从属项。”没有单一性问题。
写两个独立项时,因发明目的相同、采用的技术手段,包含共同的技术特征,即A中也包含BCD,两个权项具有相同的发明构思,因而,也不存在单一性问题。
Re:求助:关于一个中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银装雪狐 wrote:“由 BCDEFG制得中药的方法置为权利1,而将A+EFG的方法置为从属项。”
没有单一性问题。
写两个独立项时,因发明目的相同、采用的技术手段,包含共同的技术特征,即A中也包含BCD,两个权项具有相同的发明构思,因而,也不存在单一性问题。
多谢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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