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fajun 发表于 2011-8-16 22:23:10

2007卷三独权1

2007卷三独权1写的是包括”透气性包装层,置于所诉透气性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性包装层------“,为何不写成“透气性内包装层,置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外包装层------”。这样写的原因是避免重复(置于所诉透气性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性包装层 当然就是外包装层,里面的是内包装层)。 还是为了想包含后面实施例三的技术方案

我喜欢菲儿 发表于 2012-10-14 19:12:10

“为何不写成“透气性内包装层,置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外包装层------”。”
这样写,也绝对不应当被扣分。

MHJN_116 发表于 2012-10-16 1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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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菲儿:“为何不写成“透气性内包装层,置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外包装层------”。”
这样写,也绝对不应当被扣分。 (2012-10-14 19:12) images/back.gif

个人觉得是为了概况那3个实施例,主要考虑了第3个实施例。

这样写,第3个实施例没有概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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