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w 发表于 2011-7-29 23:54:07

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2009年卷一55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限定了组分X的含量为0.1%~0.5%;说明书中记载,对于组分X,其优选范围是0.1%~1.5%,更优选的范围是0.8%~1.5% 。说明书实施例中给出了多个组分的点值,分别是0.1%、0.3%、0.5%、0.8%、1.3%、1.5%、2%以及2.1%。将权利要求中组分X的含量修改为下列哪些数值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 0.1%~1.3% B 2.1% C 1.3%~1.7% D 0.1%~0.3%

答案是ABD
杨立老师和法条司给的答案都是这个,其理由就是0.1%、0.3%、1.3%、 2.1% 都是在说明书中记载过的,修改后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 0.1%~1.3%在0.1%~1.5%之内, 0.1%~0.3%在0.1%~0.5%之内。

不是无论是主动修改还是被动修改都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吗?这题的答案不就超出原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啦?

爱闹的精灵 发表于 2011-7-30 01:53:45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写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
|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所以,可以理解成只要不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一般来说说明书的范围比权利要求的广),都是可以允许的。你也可以看看这部分写的例子。我想你是纠结在了文字上,而且没有纠结清楚。希望可以帮到你。

aken007 发表于 2011-8-1 02:57:51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爱闹的精灵 wrote: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写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
|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所以,可以理解成只要不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一般来说说明书的范围比权利要求的广),都是可以允许的。你也可以看看这部分写的例子。我想你是纠结在了文字上,而且没有纠结清楚。希望可以帮到你。

比如修改成0.6--0.7,是超范围吗?在线等,谢谢

lynnchen 发表于 2011-8-1 06:59:42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aken007 wrote:
比如修改成0.6--0.7,是超范围吗?在线等,谢谢


0.6--0.7 也属于0.1-1.5的范围 没有超范啊 其实我都没明白你最后问的 主动修改和被动修改 这里都没有超范啊主动修改和被动修改允许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主动修改提交的修改文件超范的 审查员会按照你超范的审查文本审查 你可以看下指南里对审查文本的要求

des888des 发表于 2011-8-1 08:11:17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0.6--0.7超過啦,端值沒記載

suew 发表于 2011-8-1 17:16:53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爱闹的精灵 wrote: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写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
|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所以,可以理解成只要不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一般来说说明书的范围比权利要求的广),都是可以允许的。你也可以看看这部分写的例子。我想你是纠结在了文字上,而且没有纠结清楚。希望可以帮到你。

首先感谢你的讲解,其实你说的审查指南的那段话的后半句也是我纠结的重点,她说“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这个原数值范围不是指的原权利要求的数值范围吗?审查指南后面举得例子全在原权利要求数值范围内,所以我一直没找到这个原数值范围所指的依据

fdmote 发表于 2011-8-1 19:24:46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aken007 wrote:
比如修改成0.6--0.7,是超范围吗?在线等,谢谢

超啦,0.6 0.7没有在说明书中出现阿

winnie_nn 发表于 2011-8-2 01:02:01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des888des wrote:
0.6--0.7超過啦,端值沒記載


没错,超啦,修改的端值必须有记载的

默默0708 发表于 2011-8-2 01:55:49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des888des wrote:
0.6--0.7超過啦,端值沒記載,

没错,超范围了,在说明书中都没记载的。这个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slowflying 发表于 2011-8-2 18:57:23

Re:求高人解惑,关于2009年卷一5题

suew wrote:
首先感谢你的讲解,其实你说的审查指南的那段话的后半句也是我纠结的重点,她说“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这个原数值范围不是指的原权利要求的数值范围吗?审查指南后面举得例子全在原权利要求数值范围内,所以我一直没找到这个原数值范围所指的依据

原数值范围包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提到的数值范围,不局限于权利要求书和里面的数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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