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_xz 发表于 2011-6-23 00:24:40

关于生物保藏的相关问题

请问在撰写专利申请的时候,实施例中用到的生物材料(不为本发明的保护范畴)无法从商业途径获得,为他人保藏的生物材料,那么在撰写上述专利申请时是否需要写明保藏号等相关信息;另外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保藏证明?我个人觉得由于所述生物材料不是申请人保藏,所以申请人无法提供保藏证明。希望前辈们给些建议。谢过了 呵呵

ariel 发表于 2011-6-23 17:32:05

Re:关于生物保藏的相关问题

如果不是本发明本身的内容,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结构或效果而做的实验需要用的材料,建议在实施例中给出保藏号,以保证说明书公开充分、内容完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实现本发明并得到相应的效果。不需要提供保藏证明。

需要生物保藏的一般是新发现或改造的微生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没有任何途径可以得到的微生物。已经保藏过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获得,是现有技术。

apple_xz 发表于 2011-8-18 23:42:17

Re:关于生物保藏的相关问题

ariel wrote:
如果不是本发明本身的内容,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结构或效果而做的实验需要用的材料,建议在实施例中给出保藏号,以保证说明书公开充分、内容完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实现本发明并得到相应的效果。不需要提供保藏证明。

需要生物保藏的一般是新发现或改造的微生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没有任何途径可以得到的微生物。已经保藏过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获得,是现有技术。

谢谢啊

jlulb 发表于 2011-8-20 05:39:26

Re:关于生物保藏的相关问题

我有一个问题,申请人完成上述实施例的时候,使用的生物材料是怎样获得的?

leonpatent 发表于 2011-8-24 02:54:27

Re:关于生物保藏的相关问题

还要确定一下生物材料的保藏单位是否是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

生物材料的生物稳定性对于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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