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一个正在审查阶段的商标A,与另一个已经申请核准并在公告中的商标B类似或相同,为了使商标A通过,一方面提出申请对商标B异议,同时又提出商标A的申请并注明此商标A的申请与被异议的商标B的异议案件有关,这样是否可以获得商标的认可及对商标A的申请案是否可以暂缓审查等待异议案件确定后再审查?Re: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这个肯定是不存在的,只能说A商标驳回的时候,因为引证商标权利不确定,在做驳回复审。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Re: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肯定不能申请延缓审查;等复审的时候解决吧Re: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不能申请暂缓审查,会打乱行政秩序的。太想当然了。Re: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这个是不能申请的,不过效率貌似还真不怎么高,如果被驳回,只有再复审了。Re:请教:商标申请中可否申请暂缓审查
商标审查程序中没有这样的提法 也没有这样的做法,不像专利审查 可以申请提前公开,你只能等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后再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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