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利实施细则》中条款的解析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不太明白其意思,求解析。
谢谢
Re:求助《专利实施细则》中条款的解析
例如: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权3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权4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5.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权5非择一引用在前权利要求,不允许)
虽然权3和4都是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这样的写法还存在多项引多项的问题,因为权3是多项,权4也是多项。
如果权4为: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则是可以的。
或者修改权3为: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也是可以的。
Re:求助《专利实施细则》中条款的解析
“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主题),其特征在于:……“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多项不能引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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