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1号)
第六十一号《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田力普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
我局决定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0号发布)第二十三条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二十三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1号)
哈哈哈,果汁局的权利被取消了,无法委托了。不过还是换汤不换药
Re:《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依的是什么法呢?
哪位大侠知道的,告知一下啊:)
Re:《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1号)
他自己都没权力管这事了,居然授权别人管。逻辑上说不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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