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请教一个计算机软件方向的撰写问题~
我公司是做飞机测试软件的,一般飞机分为机翼、机身、尾翼、起落装置和动力装置五大组成部分。我们的产品也是这么分的大类,然后有的软件再细分小类。飞机测试软件:
一、机翼 测试系统
二、机身 测试系统
三、尾翼 测试系统
四、起落装置 测试系统
五、动力装置 测试系统
六、其他装置 测试系统
1、各种仪表 测试系统
2、通讯设备 测试系统
3、领航设备 测试系统
4、安全设备 测试系统
七、多媒体教学软件
八、考核系统
其中只有多媒体教学软件,可以独立运行软件。其他测试软件、考核等系统和飞机各部件的运行是可以实时交互的数据,单独软件无法运行。
现在想把所有软硬件产品,做成一个综合的平台,也就是集合在一起。
问题有三个:
1、这样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2、是否具备单一性呢?
3、是不是其中多媒体教学软件部分不可以写入权利要求,得不到保护,只能写入说明书配合说明其他系统呢?
Re:小女子请教一个计算机软件方向的撰写问题~
“我公司” ???直接拿技术交底数,问你们的代理机构不就得了。
Re:小女子请教一个计算机软件方向的撰写问题~
问题有三个:1、这样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2、是否具备单一性呢?
3、是不是其中多媒体教学软件部分不可以写入权利要求,得不到保护,只能写入说明书配合说明其他系统呢?
1.可以申请,但是没有太大意义,如果为了凑数,完全可以多申请几个,如果为了保护,这样一件专利是没办法保护的。
2.可以写的有单一性,也可能写出来没有单一性,看你怎么写啦
3.见第一条,你这样写,没办法保护
Re:小女子请教一个计算机软件方向的撰写问题~
你提供的情况不太明确:第一、其他测试软件、考核等系统有没有改进的?
第二、多媒体教学软件与上述系统结合有没有技术问题?是否产生了一些新效果?
希望你弄清楚:专利是针对技术问题而出现的,没有技术问题就不会产生专利。
所以你针对每一个技术问题,就可以写出一个专利,并且能授权。至于合案申请的问题,就按审查指南的标准来判定,其实在申请时,你可以不用考虑单一性,申请后,审查员认为你要分案,你再分案也不损失什么。
Re:小女子请教一个计算机软件方向的撰写问题~
大巴山来客 wrote:问题有三个:
1、这样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2、是否具备单一性呢?
3、是不是其中多媒体教学软件部分不可以写入权利要求,得不到保护,只能写入说明书配合说明其他系统呢?
1.可以申请,但是没有太大意义,如果为了凑数,完全可以多申请几个,如果为了保护,这样一件专利是没办法保护的。
2.可以写的有单一性,也可能写出来没有单一性,看你怎么写啦
3.见第一条,你这样写,没办法保护
谢谢啦~~ 大巴山来客 讲的很清楚,由此又衍生出了新的问题:
1、是不是专利的技术规模写的越小,保护起来越全面;如果单纯从保护角度来讲,分案越细越好
2、 如果一个软件和一个硬件配合使用,软件必须配合硬件使用;硬件可以单独使用。想按照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一个实用新型和一个发明,是否应该发明只应写为方法(软件)+装置或设备(硬件);实用新型只能写为装置或设备;还有其他方法吗? 因为计算机软件貌似也能申请成为方法或装置,如果申请成装置(软件)+装置(硬件);总感觉太混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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