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knokia 发表于 2011-3-16 22:00:20

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假如一个专利,收到了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并进行了登记,又在收到通知书的两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可以吗?

ijlmjk 发表于 2011-3-18 02:12:11

Re: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不行了吧,登记以后权利就正式授给你了,你要是再分案,国知局岂不是给你授二次权,和法九条矛盾了。

yanhw_chen 发表于 2011-3-18 23:50:08

Re: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你的是不是已经登记了,但是还没有被公告,即没有公告日。这个时候还是有可能可以分案的,因为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从公告日开始的,既然还没有公告日,那专利权就没有生效,就可以分案。

因此,如果你要分案,就要尽快做。而且在做之前,最好是和专利局的人沟通一下,特别是审查员。

执迷者888 发表于 2011-3-28 05:20:15

Re: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不可以,这样会出现重复授权的问题

zss888 发表于 2011-3-28 20:51:38

Re: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收到了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并进行了登记----已经授权。
又在收到通知书的两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 不知此举是在登记之前还是以后。要是在登记之后,分案申请没戏。

locknokia 发表于 2011-4-2 01:51:41

Re:请教 分案申请的问题

好的,明白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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