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机 发表于 2011-2-17 00:51:29

国外知识产权环境研究2011年课题申报公告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gz/201101/t20110110_562645.html

国外知识产权环境研究2011年课题申报公告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中屡遭知识产权诉讼。为引导我国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国外知识产权环境专题研究,并通过举办国际知识产权环境论坛、开通网站专栏和发放研究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研究成果。2011年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现通过公告方式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课题题目

  1、俄罗斯知识产权环境研究

  2、印度知识产权环境研究

  3、巴西知识产权环境研究

  二、研究范围

  知识产权环境研究内容包括: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政策及其主要特点,与美国、欧洲、中国等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区别;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体系和执法情况;我国或其他国家企业在该国曾经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对我国企业的有用启示;该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

  在以上研究内容的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

  三、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公益性报告对外公开,能够为我国企业出口、对外投资和市场开拓等经济活动提供基础知识,给予规避风险和应对诉讼的有益参考。要求注重应用、通俗易懂,避免法律条款和术语的堆砌,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四、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各省市知识产权局也可申报,本次不接受个人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研究或实践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承担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应具备知识产权、贸易、法律等相关专业的背景或经验。

  原则上,每个课题申报单位仅申报一项课题。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登录网站(www.sipo.gov.cn),从专栏中下载《课题申请书》,并准备其他申请文件。课题申请文件由课题申请书及附件(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证明等)构成。申请文件一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

  2、课题申报单位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全部申请文件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相应的电子版。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注明“课题申报”字样。

  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课题申报单位的方案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课题任务书。

  六、研究经费

  根据各项课题的具体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

  邮编:100088

  联系人:刘菊芳 马斌

  电话:(010)62083260

  传真:(010)62010931

  电子邮件: mabin@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课题申请书》

附件-国外知识产权环境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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