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企业名称变更后著录项目变更问题
我们公司名称由“甲”更名为“乙”。请问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面的签章是不是盖“乙”的公章?是不是还需要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是什么证明)?还有就是证明是不是必须为原件?因为我们公司申报的专利比较多,如果是原件,工商部门能出多份原件的证明吗?Re:问一个企业名称变更后著录项目变更问题
应该盖乙的章,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2:企业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把名称从...变为...写清楚了,盖工商部门的章就行。另外,无需每次都提交原件。可先将证明文件原件提交到专利局做备案,获得备案号,以后每次著录项目变更都只需填写备案号即可,无需再重复提交相应文件。
Re:问一个企业名称变更后著录项目变更问题
再请问:文件备案请求书里“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一栏填“甲”还是“乙”?签章是盖“甲”的公章还是“乙”的公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