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兼职做专利代理人是否违规呀
律师即在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又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专利代理人是否违规呀,哪位谙熟此道请不吝赐教。北京市司法局说是违规的,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但是似乎没有人因此被处罚。
我给司法部的部长信箱发了多个电子邮件,但是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信。我不由得想起四川省部分政府网站确实存在市长信箱形同虚设、注册登记难、网页信息更新速度慢等诸多问题,而最近政府绩效仅三成合格。
我感觉此信箱也只是为了政府的要求而摆的样子,象稻草人一样糊弄群众。
但是我仍然有一丝企望,企望我们的高层政府不会这样把为人民服务仅仅放在门口,而不放在心上。
这样的政府不作为看来不是个案。北京市一中院网站有个民意沟通信箱,我给该信箱写了多次信,每次的回复显示邮件被拒绝,用户的邮箱空间已满。
我给司法部部长的信所要投诉的问题就是,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一个律师不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如果一个律师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又在一个专利代理公司作为专利代理人自然是违规的。
并列举了一些这样的情况。
比如,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集佳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可以看到,其律师例如李德山、马强即在有限公司又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再比如,律师肖鹂,一方面是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人、律师、硕士,同时又是柳沈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参见2008和2009年律师年检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公告。再比如,原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律师也是如此。
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律师必须是专职执业,当然兼职律师除外。而兼职律师,是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律师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成为兼职律师。律师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
对律师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对于违反律师管理办法的律师进行查处是司法部司法局分内的事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查清律师在两个单位工作的事实,对于司法部、司法局等行政机关其实很简单,易如反掌。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每年都年检,而全国专利代理人不过6000左右。只要将2008年-2010年间的两种年检进行比对,找出同一人即在专利代理机构又在另一律师事务所进行年检的情况即可。在电脑如此发达的今天,这样的比对连1秒都用不了。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决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的现象,不仅仅在北京。全国大约6000名执业的专利代理人,其中很多人考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但是绝大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而专利代理人不愿意放弃专利代理的工作,所以就将律师的实习和执业挂在其他的律师事务所。我估计这样的情况大约有千人左右。而除专利代理人外,其他挂在律师事务所而在其他机构工作的情况也很多。不下数千人。
如果这样的现象确实违反了律师管理办法,则司法部、司法局应当主动地严肃查处,而不应当推诿。
因此,请求司法部相关部门,例如律师公证管理司根据这些线索,主动查明事实,给大家一个说法,究竟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因为这是一个全行业、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由司法部的相关部门来调查。
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违法违规,属于正常的操作方式,烦请业内同仁尽快告诉我,领教了。
如果认为这样的行为违规又不主动调查查处,我认为这属于渎职、不作为的行为,应当受到公开谴责。我会在网上公开谴责这样的行为。
Re:律师兼职做专利代理人是否违规呀
sowhat2010di wrote:... ...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一个律师不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如果一个律师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又在一个专利代理公司作为专利代理人自然是违规的。
... ...
楼主,仔细读读你写的这句话,你觉得对么?
Re:律师兼职做专利代理人是否违规呀
有病吧!有本事庭上见真章!使什么坏、憋什么阴招呢?
在有专利代理资质的律所注册,算不算专职律师?算不算专职代理人?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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