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
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请教:
甲在第9类的0908群组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未指定使用0908的“学习机;电子教学学习机;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
之后乙在16类的1606群组也注册了一个同名的商标,而且指定使用了1606群组的“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读书”。
商品分类书列明上述4个商品项目是互为类似商品。
请问:1.如果甲在0908群组的“学习机;电子教学学习机;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上使用该商标,乙是否有权禁止甲使用?
2.如果乙在0908群组的“学习机;电子教学学习机;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上使用该商标,甲是否有权禁止乙使用?
请赐教。谢谢!
Re: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
是的Re: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
个人以为,乙方有权禁止甲方在“学习机;电子教学学习机;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使用相同商标;而甲方无权在上述产品上使用,也就无权禁止乙方使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Re: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
商标法的商标保护权大于商标使用权,即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在核准的商品上使用,但是保护权可以保护到相类似的商品上,所以,乙可以使用,可以禁止甲来使用Re:如何界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禁用权范围
答案:1、乙指定使用1606群组的“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读书”,即乙有权禁止别人在于该商品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和近似的商标。甲乙商标相同,且这四种商品判类似,即乙有权禁止甲使用。2、同理,甲亦有权禁止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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