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008 发表于 2010-11-25 00:18:57

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撰写时,遇到这样的情况:
在附图说明中已写明了附图标记所对应的部件,如“参见附图,其中1-杯盖,2-杯体……”,那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还需不需要再写附图标记?如杯盖1、杯体2
一前辈说一定要写
一前辈说最好不写

比较纠结,还请高手多多指点。谢过了!

马龙 发表于 2010-11-25 00:26:12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要写杯盖1、杯体2
1-杯盖,2-杯体可以不写。

bluesky008 发表于 2010-11-25 00:41:41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0-11-25 00:55:01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bluesky008 wrote:
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

你跟的是什么前辈啊?连基本形式问题都没教会你。

马龙 发表于 2010-11-25 05:51:33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bluesky008 wrote:
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

不会被驳回,有可能需要补正。

bluesky008 发表于 2010-11-25 17:23:37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其实我原来一直写是带附图标记的,后来A看了说不用写,然后ta审过的那份也没有写就交上去了;再后来写另外一份,B看了说不能不写,完了就犯迷糊了。这些形式上的细枝末节有时候反而不是那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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