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撰写时,遇到这样的情况:在附图说明中已写明了附图标记所对应的部件,如“参见附图,其中1-杯盖,2-杯体……”,那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还需不需要再写附图标记?如杯盖1、杯体2
一前辈说一定要写
一前辈说最好不写
比较纠结,还请高手多多指点。谢过了!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要写杯盖1、杯体21-杯盖,2-杯体可以不写。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bluesky008 wrote: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
你跟的是什么前辈啊?连基本形式问题都没教会你。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bluesky008 wrote:有份实用新型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附图说明已经写了附图标记,但实施例中部件后面没有跟着数字,会被驳回吗?
不会被驳回,有可能需要补正。
Re:请问一个关于附图标记的问题
其实我原来一直写是带附图标记的,后来A看了说不用写,然后ta审过的那份也没有写就交上去了;再后来写另外一份,B看了说不能不写,完了就犯迷糊了。这些形式上的细枝末节有时候反而不是那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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