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0-11-23 18:28:42

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新闻,这个协会认为专利代理条例修稿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对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的职业年限要求过低,这个协会建议改为五年。
我认为,这再一次体现了,这个协会,只在代表现在的大所、股东和合伙人的利益。
我觉得,倒不如改为,现在不是股东和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以后永远不能做股东和合伙人。

George 发表于 2010-11-23 19:50:55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协会的确XX

建议和律所接轨,执业五年即可个人成立事务所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0-11-23 20:56:33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我觉得,相关建议,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来提出,很不合适。
毕竟,你这个协会是要代表广大专利代理人的利益!特别是代表专利代理人中的弱势群体,即代表不是股东和合伙人的普通专利代理人的利益!
即使这个建议是对的,也不该由这个协会提出来!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要求,应该由专利代理机构的客户提出来!

superpatent 发表于 2010-11-24 21:23:34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不仅仅是专代行业,所有行业规则都是由既得利益者制定,特别像产品标准等。个人感觉,任何行业协会都缺乏公平、自制,有话语权的肯定会践踏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时候,就应该出现一个制衡的组织,官方或非官方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代表弱势群体利益。
其实,在专代行业内,从业人员数量有限且知识层次较高,完全可以实行民主制来制定行业制度,由有资格证的事务所从业人员或in-house的相关人员共同投票决定。in-house相关人员不好界定,但代表了企业利益,也需考虑。
特定行业、特定范围内先试行“民主制”未尝不可,应该符合国情吧。

IPclub 发表于 2010-11-24 22:14:06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搬板凳占位置,观看

stshow 发表于 2010-11-26 22:09:38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呵呵,你们想造反啊?你们是替人民说话还是为dang说话?

华慧2号 发表于 2010-11-29 02:33:36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越来越苛刻

fanser2008 发表于 2010-11-30 00:50:14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越来越\"雾里看花\"

bestlyh 发表于 2010-12-1 19:48:54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协会的所有领导都是做得不错的代理机构的老板,一般是不希望有新增加的代理机构出现的。
知道了这一事实,当然知道代理协会的态度,我们是左右不了的。
不过,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怎么规定都会下有对策的,我等小民不用担心,天塌了还有大人顶。

bluesky008 发表于 2010-12-1 20:15:10

Re:专利代理人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执业年限或将提高为五年

应该让市场之手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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