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mycall 发表于 2010-11-11 16:45:46

药学领域的翻译

阅读了挺多外国公司在我国提出的药学方面的申请,发现中国的代理机构在提交时所做出的翻译都是直译,没有做出任何改变,当然,我知道直译是考虑尊重原文,但是对于某些情况,比如美国公司提交的申请包含大量疾病治疗方法的权利要求,翻译后提交的申请仍然是没有任何改变,这样的话,又得等到一通后修改,岂不是更加浪费时间?本人在企业工作,不知道事务所这样做的目的,请指教。

griet 发表于 2010-11-12 02:06:36

Re:药学领域的翻译

PCt必须按照公布原文翻译

fan2002 发表于 2010-11-12 07:08:34

Re:药学领域的翻译

什么叫“代理”?
法律上是有严格定义的,希望楼主好好看看。

另外,“浪费时间”这样的说法,在专利界是没有的事。老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那些权利要求。
即使是明知不能授权,也要那样办。

二楼所说的,是一部分道理。但一楼的问题是所有的药学涉外专利申请,并不限于PCT申请。

通常,在翻译时除非有特别明显的文字错误,代理机构是不会修改任何内容的。

hearmycall 发表于 2010-11-12 16:30:50

Re:药学领域的翻译

fan2002 wrote:
什么叫“代理”?
法律上是有严格定义的,希望楼主好好看看。

另外,“浪费时间”这样的说法,在专利界是没有的事。老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那些权利要求。
即使是明知不能授权,也要那样办。

二楼所说的,是一部分道理。但一楼的问题是所有的药学涉外专利申请,并不限于PCT申请。

通常,在翻译时除非有特别明显的文字错误,代理机构是不会修改任何内容的。

呵呵,指教的是,不过我的意思是,在第一次提交之前做的翻译,发现有这种明显不受保护的权利要求时,代理机构会不会像客户说明并征求意见针对相应的缺陷作出修改,还是什么也不说就直译之后提交了?

fan2002 发表于 2010-11-12 18:13:41

Re:药学领域的翻译

直译后提交,我相信至少有占绝大部分的比例吧。

实际工作中,翻译的时间有时候是非常非常紧张的。

如果你要去“教育”客户,先要找外所,再找到外籍申请人,一来一回,时间来不及怎么办?
如果你做的那些修改,老外不理解要与你探讨,时间来不及怎么办?

我再举个极端的例子:
老外的案子也有写的很糟糕的,我带的一个案子连实施例都没有,Best Mode只有很短的几行。
我们也只是确认了一下我们收到的文本没有缺页的情况,就翻译了直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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