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susanalin wrote:“我想你这次错了,最接近现有技术找错了!曾经我在做吴观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案例剖析》案例四-透平时,和你一样的思路,结果是我错了,错在找错了最接近对比文件。你抽空看看 “
是指我帽帽的特征错了吗?有点担心...
帽子怎么会算特征呢,没帽子的时候已经达到所解决的问题都不同了,写了帽子的明显缩小了范围,因此帽子最多算从属了,就像有一年的实务是考衣钩,一个是横向变宽,一个是V形槽,明显V形槽最多算个从属罢了。
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舟亢子 wrote:只能说是自以为是。前面有个帖子也是这样。让人说什么好呢!算了吧
兄弟请讲出道理来,考不过明年可以再来嘛,有什么的。
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乱入说一句,吴观乐的观点不代表官方观点,他讲的也不一定全对,以上。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支持楼主的,必要特征的判断同我的思路相同,但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选择不同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顶,基本思路俺也一样的,只是没有写流体方向方面的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审查指南:P1723.2.1.1判断方法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例如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附件2技术领域相同。
附件3技术领域不同,达到的效果是粗细分层。
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与附件2相比,区别主是实现大循环,效果就不用说了。附件3虽然结构相似,也有大循环,但技术领域不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不同,不算有启示。
Re:关于卷3,看了这么多人讨论就没有几个对的
反对!附件一是可以正反转的,所以方向显然不是区别。
附件三的主要功能是搅拌更充分,分层不是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