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sipi 发表于 2010-11-10 03:10:09

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卷三第三题,最后还要提醒申请人先分案实用新型申请一件,再优先权如题申请一件。赚两笔代理费啊,也说明了代理的价值,原申请人不懂专利法,才会犯将组分技术方案写入实用新型的错误。果汁局就是为了体现代理人价值才这么设计的,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hk0629 发表于 2010-11-10 06:50:02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组分是公开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部分,不是在权利要求书中,楼主似乎记得不是很明白

wondy23 发表于 2010-11-10 07:31:18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对的,你怎么提分案?权利要求里都没有?难道是白赚一把做分案的钱,楼主作黑代理的吧 ?开个玩笑别介意阿!

zhoulianbo 发表于 2010-11-10 07:45:27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第三题确实挺有内涵啊

phoenixshifo 发表于 2010-11-10 15:20:46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公开在说明书里面的内容可以要求优先权么?俺们所的一个代理人说不能

良心代理 发表于 2010-11-10 16:12:35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phoenixshifo wrote:
公开在说明书里面的内容可以要求优先权么?俺们所的一个代理人说不能


你们所的代理人真牛× ,哈哈~~~~~~~~~

xwsipi 发表于 2010-11-10 16:55:02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分案和优先权的基础是整个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就和超范围判断的概念是一样。

xwsipi 发表于 2010-11-10 17:32:44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phoenixshifo wrote:
公开在说明书里面的内容可以要求优先权么?俺们所的一个代理人说不能

这个代理人的证可以撤销了

sxzwpswqyy 发表于 2010-11-10 18:02:41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phoenixshifo wrote:
公开在说明书里面的内容可以要求优先权么?俺们所的一个代理人说不能

强烈要求撤销此代理人的执业证书。

arian 发表于 2010-11-10 18:05:04

Re: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

要提两件申请才能保住原来的实用新型。
一件是金属组分的,另一一件还是原来的权项,都要求优先权。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果汁局用心良苦啊,体会到的应该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