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haha 发表于 2010-11-10 01:24:18

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一项,国知局的行为涉嫌侵犯部分考生的公平竞争权,属于违法行政

证据如下
http://202.96.46.221:8080/sipo/register/NewMsg.action?aID=94

根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章程》第四条规定,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为:中国专利局、司法部、中国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专利管理局等。

国知局作为中国专利局权利义务的继受单位,应该作为被告,其他单位法院可以追加为第三人

q53414310 发表于 2010-11-10 01:51:38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考这么多年试第一次听说如果答题卡上准考证号填错了还能酌情给分的。

huluobo 发表于 2010-11-10 01:53:58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贸促会也出题啊?

A01 发表于 2010-11-10 03:27:00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考生信息只要有一项正确无误,并且可以唯一地确认考生身份的,成绩有效并无不妥。试卷上设置多重信息的目的也在于此。

不过,卷三不按要求答题,将第二或三题写到第一张答题卡上,是否给予评分,应当广泛听证,考试委员会无权自作主张。不然,写在草稿纸上是否也可以酌情呢?

拍吧。

rainy_huahua 发表于 2010-11-16 17:36:06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支持楼上说的!

zwtcqu 发表于 2010-11-16 18:31:29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我去年答案写在试卷上,没有涂到答题卡上为什么不给我分呢?按照今年的做法,那对我也不公平哦

和尚 发表于 2010-11-16 18:42:46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坚决抵制果汁局的无知行为,人家采取双重确认准考证的目的就是只要一项能确认身份便可,果汁局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这么无知愚蠢早该下岗让给 正常人干了!!!!!!!!!!!!!

lhp000 发表于 2010-11-30 20:43:30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答案写错位置,无论怎么说,扣分是肯定并且必须的.
再者,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就开始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好象还没遇到答案写错位置可以给分的,尤其是在题目中明确要求了答案填写位置的情况下.如果这次考试答案写错位置可以给分,那就请在以后的考试中不要在题目中提出关于答案填写位置的要求了,因为,你们这是在自己扇自己耳光.
就像楼上各位说的,如果将题2题3的答案写在第一张答题卡上可以给分,那我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是不是也可以给分呢?

hk0629 发表于 2010-11-30 22:13:21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唉,人性都是自私的

飞雪伊人 发表于 2010-12-1 05:00:29

Re:国知局又违法行政了

呵呵,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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