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iangbao_0074 发表于 2010-11-10 00:11:12

关于答OA的问题

一个产品及方法的专利,审查员认为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区别仅在于“温度传感器的两个管脚分别和所述感温电缆中不同线芯的导体相连接”这一点,不具备创造性。因此,独权1和从2、3、4、5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是否可以提升为权1?

zliangbao_0074 发表于 2010-11-10 00:12:54

Re:关于答OA的问题

怎么修改权利要求呢,说明书和摘要是否也要做相应的修改?

fanser2008 发表于 2010-11-10 00:39:59

Re:关于答OA的问题

可以,不必.

brock 发表于 2010-11-10 01:27:00

Re:关于答OA的问题

fanser2008 wrote:
可以,不必.

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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