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themoon 发表于 2010-11-8 18:22:07

难道没有人想过上位概括吗?

不管是引流罩,还是引流罩+引流孔,还是引流罩+引流孔+引流帽,都是一个作用——引流作用;我就上位概括了下,在主权写的是“引流装置”,也不知道行不。
另外,如果写入“引流罩”了,那么必然要写“引流孔”的,而且连引流罩中空结构且底部开口、与杯体底部隔开也得写,不然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这么写范围比较小哦,和答题要求中“独权范围要大,独权保不住的情况下可提从权”不大相符哦。
如果人为“引流装置”被附件3披露,但是二者不属于同一技术领域等等,没有给出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解决本领域XXX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不过最重要的是:我没按要求答题!二三题也答在了第一张纸上,悲剧啊!

chaos545 发表于 2010-11-8 18:26:16

Re:难道没有人想过上位概括吗?

我上位成“引流装置”了,之前看到不入流,就不敢吱声,sign~~

goodgaby 发表于 2010-11-8 18:30:06

Re:难道没有人想过上位概括吗?

上位就包含现有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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