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孔的凸帽不能写进独权?
首先,个人认为上下开口中空筒状的引流罩作为区别技术特征,罩上的孔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写进独权,相对于附件2或3显然具备新颖性;其次,个人认为附件3涉及的是一种工业用大型原料搅拌机,而本案涉及的是家庭用小型食品制浆机,两者技术领域相差太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没有动机、也不容易联想到将工业用大型搅拌机相关技术运用在家庭用小型食品制浆机中,也就是说,现有技术并没有给出将两个附件结合的启示(例如:跟飞机的机翼技术应用在潜艇上的道理一样),因此,两个附件不能结合起来影响本案的创造性。
最后,退一步来说,将孔的凸帽、距离等特征作为附属项,可以为以后修改做准备,留下一条退路。
当然,上述建议仅作为参考,因为这是考试,而现实中肯定应该这样去撰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