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zwf 发表于 2010-11-7 03:42:33

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权3从属于2,权4从属于1,可以将权3和权4合并吗?
指南上说合并是指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合并,权3和权4符合这个条件吗

雪山飞狼 发表于 2010-11-7 03:43:41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no

teresazwf 发表于 2010-11-7 03:49:08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y?难道必须直接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从权才能合并?

zhouzi 发表于 2010-11-7 03:51:28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权3从属权2,权2肯定从属于权1,这样权3就间接从属于权1,听过崔铮老师讲课时说过,间接的从属也可以

teresazwf 发表于 2010-11-7 03:53:54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我也觉得可以, 从立法的目的想想,没有理由不让啊

shihuashishuo 发表于 2010-11-7 05:22:39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zhouzi 是正解!

hustlaw 发表于 2010-11-7 06:32:24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楼主没说权2从属权1啊!照楼主的意思权1权2都是独权(虽然这样排列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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