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权3从属于2,权4从属于1,可以将权3和权4合并吗?指南上说合并是指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合并,权3和权4符合这个条件吗
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no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y?难道必须直接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从权才能合并?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权3从属权2,权2肯定从属于权1,这样权3就间接从属于权1,听过崔铮老师讲课时说过,间接的从属也可以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我也觉得可以, 从立法的目的想想,没有理由不让啊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zhouzi 是正解!Re:无效修改中合并权利要求的问题!
楼主没说权2从属权1啊!照楼主的意思权1权2都是独权(虽然这样排列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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