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jy 发表于 2010-11-4 22:20:30

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之间经常存在转化、平衡取舍等问题,因此,在企业里具有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双重背景人才的专利管理部门也是管理商业秘密的最佳部门。
专利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和分析技术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调处理商业秘密、专利间的关系,统筹管理与技术相关的各项企业知识产权。

现将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已做成企业标准格式)公布如下,并提供WORD版本供下载参考,希望能抛砖引玉,供各位企业界同仁评议:

注意:
1.为避免麻烦,其中隐去了具体的公司名称和起草人(本人)、修订人(相关领导)名称。
2.由于本论坛不支持表格、流程图等格式,部门内容可能在页面显示不出,详情请参见附件word格式。

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秘密的定义、管理机构和职责、认定流程、保密管理、奖惩规定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各部门,尤其是模具中心和制造工艺设计部。

2 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杜绝员工因泄露公司技术秘密而损害公司利益,并鼓励员工不断创造并自觉维护技术秘密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3 名词术语

技术秘密是指由员工在职务范围内创造或履行职务产生、采取了保密措施、只在公司一定范围内流传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成果。
技术秘密包括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工装(模具)设计、材料配方等。
公司内的相关文件、合同、记录等文献中出现的“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实践经验”均视为本标准中“技术秘密”的等同表达形式。
我公司将技术秘密分为备案的技术秘密和未备案的技术秘密。备案的技术秘密是指通过申报、审批后认定产生的技术秘密。公司仅对备案的技术秘密进行奖励。本标准除特别声明外,所述的技术秘密均指备案的技术秘密。
每位员工对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不管是备案的技术秘密还是未备案的技术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4管理机构及职责

4.1 技术秘密所属部门
4.1.1申报人
申报人应完成对技术成果相关资料的整理并提交技术交底资料,进行各审批部门的沟通,办理相关技术秘密申报审批程序。
4.1.2 申报人所在部门经理
申报人所在部门领导负责对该技术成果的项目情况、商业价值、保密措施等进行判断或确认。
4.2 科技管理部
科技管理部负责对技术秘密所属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确定技术分类、不为公众所知悉情况。
4.3 技术中心领导
技术中心领导负责申报的批准。
4.4 复审小组
当申报人对科技管理部所给的审批意见不服的时候,复审小组负责根据申请人和科技管理部提供的材料,给出一个权威、公正的判定。
复审小组由技术秘密所属技术领域内的相关技术专家和专利管理人员组成。

5 认定流程

5.1 提出申报
①申报人是技术秘密的贡献人之一,或是对该技术秘密较为熟悉的人。
② 申报人在本部门专利联络员的指导、协助下整理出技术交底资料;对各贡献人在本技术秘密的实际贡献率进行确认;办理技术秘密申报审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
其中,申报人填写《技术秘密申报审批登记表》(附表1),列出交底资料清单,并把资料附在上述表格后,资料参照专利说明书的撰写要求,包括:
I  附图;
II 若是技术方案,须至少结合专利附图和具体实施例,阐述本技术成果所属的技术背景、目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达到该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经济效果为主)。
③若对技术秘密和专利申报区分不开的,可先按照公司专利申报审批的相关规定办理,后根据审批部门要求做出调整。

5.2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批
① 部门经理应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申报人提交的前述资料进行审核,初步判断申报主题是否具有技术秘密的特性。
② 部门经理初步判断申报主题具有技术秘密的特性后,再对该技术秘密的项目情况(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技术改进 \\QPP\\降低成本)、商业价值(实用情况描述\\经济利   益分析)、保密措施(密级分类\\归档保管)等做出判断或说明。只有具有商业价值和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成果才能进一步认定为技术秘密。
5.3 科技管理部的审批
① 科技管理部指导各部门的专利联络员开展技术秘密的申报、审批工作。
②科技管理部应根据提供资料进行技术分类,并进行信息检索,经分析判定为不是现有技术后再提请公司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对该技术成果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判断。
③ 科技管理部根据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策略,结合技术成果内容及申报人所在部门的审批情况,对技术成果应做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专利保护做出判断。
应做为专利保护的技术成果,科技管理部应要求申报人按照公司专利申报审批的相关规定办理。
5.4 技术中心领导的审批
技术中心领导依据以上审批结果和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决定是否批准该技术成果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5.5 办理技术秘密的备案
申报人将技术中心领导批示过的申报资料(附电子文档)及时送交科技管理部,由科技管理部核对无误后建档备案,给出编号。
5.6 复审小组的复议
在申报人对科技管理部的审查意见不服的情况下,向复审小组提出复议,复审小组组织讨论会,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4.6 
5.7上述5.1至5.6活动的流程图如下:                  
                                                         
                                                

                                                         
                                                                                                         
                                                                  

6 保密管理

被认定为技术秘密的技术成果,申报部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密制度》、《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

7 奖惩规定

被认定为技术秘密的技术成果,参照公司对发明专利的奖励规定进行奖励。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科技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科技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XX。

dzx111 发表于 2010-11-5 05:29:18

Re: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有价值,抄收了,谢谢!

xiangshan 发表于 2010-11-12 00:37:57

Re: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谢谢分享,很有用。

sandman 发表于 2010-11-12 05:31:04

Re: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新人来顶一下! 支持!

保卫萨 发表于 2010-12-23 20:45:09

Re: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权限有限,无法查阅,能否请高人发送我的邮箱:%%n,借鉴学习,谢谢。

tanjie:
本论坛不得通过留email 索取资料,可通过悄悄话私下联系。请注意。

gaooat 发表于 2010-12-29 18:17:10

Re: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非常想学习,但是积分不够,楼主能把积分降低一些么

sun3082 发表于 2012-2-21 18:47:36

多谢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