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台湾与大陆签了个协议,其中第二条说道双方承认优先权,这个事靠谱吗?没听说有计划方案出来么?这个是怎么操作的?怎么不是两方知识产权局签字?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6月29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促进两岸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优先权利
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Re: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等中国专利局的公告或通知吧。Re: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注意看最后边那条,就是约定生效日期的那条。谁都不愿意做第一个,玄机很深啊,呵呵~~~~~~~
Re: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生效日期要到什么时候啊!“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这句话太关键了!Re: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协议已经于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了。但现在还不能要求台湾优先权。
至于为什么,各位大侠都号称法律界人士,都通过或参加过司法考试,就不用多解释了吧。
Re:大陆签协议承认台湾优先权
人民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刘洁妍 董菁)在今天上午举办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已于9月12日正式生效。大陆有关方面同意于2010年11月22日起,受理台湾同胞提出的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申请的优先权请求,有关规范将于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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