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修改的一个题
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仅公开了“合金材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将“合金材料”改为“铝合金材料”,这么一看范围改小了啊,为什么不可以?
Re:关于申请修改的一个题
超出了记载的范围,没记载铝。Re:关于申请修改的一个题
okRe:关于申请修改的一个题
那么原记载了“不导电支持物”修改为“不导电塑料支持物”怎么就可以呢?不是一样的道理吗?Re:关于申请修改的一个题
?是不是塑料这一特征在原说明书中有体现,否则不能从说明书中直接或毫无疑义的得出这个特征,即使缩小保护范围,是不是也超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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