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tus 发表于 2010-11-3 04:53:22

法细则指南之疑惑4------无效中的口审与视撤

1 R70.3规定 无效请求人对口审通知书,在指定期限内未做答复,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则视为撤回。

2 审查指南 4部分第四章第三节中规定 7日内未提交回执,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则视为撤回

这两个地方的规定好像不一致
1中所说的答复是指什么形式的答复?
2中所说的回执又是什么形式的回执?

申请人除了参加口头审理外,还怎么做能不被视为撤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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