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如题,看到无效里面都会提到不清楚或者不支持,如果出现不清楚的情况,专利权人是不是就没法改了?只能被无效?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怎么没人回答?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问题太笼统,什么不清楚,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简明记载完成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这个是无效的一个理由,你说的不清楚用这个能否解释?
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是的,就是这意思,比如权利要求书中某些特征不清楚导致该权利要求不清楚,如果针对这个提起无效,是不是就没法修改了?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无效的时候说明书和附图可以作为解释说明,但是不能提到权利要求书中来使用。如果权利要求书公开不充分(也就是本专业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和再现)的话,除非删减强烈要求还能够完成发明目的,否则一般就完蛋了- -
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权1不清楚,可以合并其他权项来达到清楚的目的啊。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可以合并消除的则合并,如果增加或改变技术特征而导致出现了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的技术方案则是不允许的。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纠正一下楼上的说法,“如果增加或改变技术特征而导致出现了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的技术方案则是不允许的。”不正确正确的是“如果增加或改变技术特征而导致出现了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的技术特征则是不允许的。
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其实这么说也可以的既然是技术特征未出现在原权利要求书的从属权利要求中,那么包含了该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势必也不包含在内吧,这个我觉得和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中关于修改方式不予接受的形式应该是同一条思路。或者说这部分的审查指南修订可以改成不允许主动增加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的技术特征,更为准确。Re:如果针对权利要求1中的不清楚提起无效,咋办?
如果增加了原来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又没有扩大保护范围的话,不是允许的吗?指南哪里有明确说无效程序中的修改一定不能增加技术特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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